5月1日上海即将实施的“户口管理新政”的消息引起了新西兰华人的广泛关注。而其中,最让海外华人们“炸裂”的就是规定中的第四十六条内容。
北京时间3月21日晚上11点,也就是新西兰时间今天凌晨4点,上海警方连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新《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》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解读,对于很多朋友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。跟随立思辰留学360老师一起来看看吧!
问:
这条规定是新的吗?
答:
早在2003年,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,明确规定:出国、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,但是在国外、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。
2005年、2008年、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《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》,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。
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规定》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。
问:
根据第四十六条,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?
答:
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,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。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,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。
问:
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,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?
答:
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,根据本人申请,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;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、定居、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。
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。如需他人代办,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。
问:
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,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?
答:
公安机关经调查,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、定居、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,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,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,方可注销其户口。
问:
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?
答:
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。其中,具有华侨身份的,由市侨办进行审批;不具有华侨身份的,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。
我拿到绿卡(PR)就一定会被销户口吗?
有很多朋友表示
“我拿着PR,
但我一直在国内生活,
会不会注销户口?”
“这条规定
是否必须要在绿卡和上海户口之间
二选一?”
这种情况,法律界人士表示——
持有“绿卡”并不等同于“出国定居”,如仅获“绿卡”,实际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,应该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。
注销户口是否意味着失去国籍?
实际上,把“注销户口”等同于“失去国籍”实际是个误区。
户口是我国对居住于领土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人口管理的手段,其特征是持有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。
而国籍是中国对拥有国籍者实行外交保护的依据,其特征是持有护照。
最后
其实,很多持有中国护照且有外国绿卡(如新西兰PR)的朋友,其实最关心的,是对于第四十六条中“出国定居”到底如何定义的。
虽然关于此问题,上海公安没有直接给出非常明确的定义,但是根据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布的《华侨定义中“定居”的含义是什么?》一文中的说法——
·“定居”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。
·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,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,视为华侨。
大家清楚了吗?